Thursday, November 11, 2010

法老

據說某高層神父向浮雲李就早前的多口神父的魔鬼論致歉。

又據說在1633年,伽利略被教廷判為異端,終其一生受到軟禁,直至1741年教廷才准許伽利略的著作出版,1992年教廷正式就當年對伽利略的處理表示遺憾。這個遺憾足足花了三百多年才講得出口。聽聞意大利人做事較慢,花點時間才認錯,不足為奇;香港人就不同了,行路快、轉數快、辦事快,不用兩個星期就say sorry了,真是一方水土一方人。家中長輩都是天主教徒(我算是叛徒吧),看見教會有這樣的進步,真係好生感動。

不要以為我是在嘲諷浮雲李,我真的覺得那位多口神父錯了:我不認同浮雲李是魔鬼。據我僅有的幼童主日學聖經知識,魔鬼應就是撤旦,原是天使,但後來變壞了。天主創世後,魔鬼化成蛇引誘夏娃(這是新教的譯法)成園中禁果,這就出事了……長大後,看完Al Pacino的Devil’s Advocate,知道魔鬼可以幾有型。浮雲李有甚麼地方似魔鬼呢?他有甚麼引誘我們呢?就算有,那些甜頭太少了,出手太低,遠不及魔鬼開給夏娃的條件(魔鬼說只要吃了禁果後,便能如天主一樣擁有分辨善惡的能力)。再者,浮雲李又唔夠Al Pacino有型。怎樣看都不像魔鬼。另外,魔鬼好歹都是墮落了的天使,邪惡的頭領,以浮雲李一介凡人與他相比,實在太抬舉浮雲李了!

我想多口神父把浮雲李比作法老王會貼切點。法老王起陰宅,浮雲李起陽宅,大家都係搞地產;全體猶太人供法老王勞役,全港人亦每天貢獻生命把給浮雲李。當年有梅瑟(新教譯摩西)打救猶太人,香港又怎辦呢。就算有梅瑟都無用,因為香港不止一個法老王……他又會帶我們向哪方走呢?南走是海,行去菲律賓乎?北上分深圳河?以其戰鬥格,一過河就被人判處「滋事尋釁罪」坐足兩年半……唉,灰爆。

1 comment:

梁巔巔 said...

有個笑話~ 話咩係叫真正有錢? 咩先係有 $ 到惡晒? 超人四眼李同李四叔就係嘞! 因為, 連天主耶穌都要交電費畀佢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