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9, 2006

再見

















僅餘票尾之一:1994年學生票只是25元正。暑假的一天,一個人去看「日出前讓悲傷終結」,配樂很好。

沒有多少間有「情」的戲院,但我還是沒有珍惜...........

僅餘票尾之二:1998年學生票加了價!如無記錯我是去看一套名為「休戰的天空」的電影,全院只有我一個人。30塊錢包起全院,吃著老麥(我都知「嚴禁」飲食),真是人生幾何!

對不起!我近幾年真的很少來這兒看戲,不方便、忙、不太愛中國電影........一千個理由,少了很多就是少了很多。你的結束,我也有責任...........雖然有負於你,但沒有忘記你的種種,是真的!在那些最鬱悶的時期,總能在你處找到一點慰藉,一種老百電影中心不能給我的感覺。

敬禮!!

另:本blog照片不多,一本人懶搞,二是經常性地上載不到。今次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居然得!雖然鋪排得不好,但不再多搞了。這是緣?是運?

Tuesday, November 28, 2006

香港人口增加了兩人

不是想批評甚麼,只是不明白為甚麼朗郎和李雲迪成為「香港人」是值得當成是一件大事般報導。這種大驚小怪是否反映出一個有非常多人學習鋼琴的地方,卻產不出一個半個有點名氣的鋼琴家和一個欣賞古典音樂的氛圍的弔詭。不過,這個「歸化事件」是蠻有趣的。我們因為國際音樂家入籍香港而高興,然而他們會為我們帶來甚麼好處?請不要說甚麼有這樣的人才來港我們很光榮之類的空話。以後他們或會用香港人的身份到世界各地演出、錄唱片,對我這個小市民來說也不是甚麼好處呢!我們的古典樂團還是要請詹瑞文出盡吃奶的力推廣他們的音樂。

話說回來,我們真的重視和尊重他們嗎?報導通常說他們有甚麼獎、別人的稱許、習琴的努力,僅此而已。但是他們的演奏呢,很少談及。李雲迪演奏的蕭邦與Horowitz不同時期演奏的蕭邦有甚麼分別呢?朗郎的琴技是否也有些缺點呢?我以為傳媒或政府應談談這些,以示對兩位演奏家尊業的尊重。

其實我是替他們擔心的。香港人對「鋼琴家」這個概念是模糊的, 加上他們對自己的包裝方式,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很大機會視他們為「aRtist」的一種。既然是「aRtist」,他們或有機會上周刊封面「李雲迪閏房露底演奏,港女隨曲呻吟」「朗郎肥腫難分,非洲怪病纏身」……香港也許是一塊可以讓人「跳出去」的好跳板,但也要當心它不是太清潔長滿了青笞,很跣腳。

Artist

早前在巔巔兄處留言說過我一向很討厭那些藝人話自己是artist,是關我一向以為artist是用於畢加索、梅蘭芳層次的人物。後來,有識者於那兒留言說應是其實他們應說自己是artiste。.我這類「英語爛人」真的不懂這個字呢……..唉,真是孤陋寡聞!

今天古德明居然就artist於生果報為文一篇,內容與吾意契合,也談到artiste的用法,特copy and paste下來,聊備一說。

香港的演員、歌星等一律自稱為artist(藝人),但artist不是應指畢加索、貝多芬之類藝術家嗎 ?

英文有artiste一字,出自法文,讀作arTEEST,指表演娛人者,特別是伶人、歌星。不過,這個字今天很少用,用時或帶嘲諷或誇張意味,例如:The choral conductor is a self-important artiste who raises his baton with the air of a general raising his sword (那合唱團指揮自以為是個傑出藝人,舉起指揮棒,神氣就像個將軍舉起長劍)。擅長某些手藝的人,有時也會用說笑語氣自稱artiste,例如廚師、理髮匠等。

Artist的含義比artiste要廣,一般指畫家或雕刻家,但也可指其他各種藝術的專才或從業員。這是個很正經的字,例如:(1)Elvis Presley was undoubtedly one of the greatest rock and roll artists(皮禮士利無疑是個出色的搖滾樂歌手)。(2)A much acclaimed Cantonese operatic artist, he retired from the stage long ago ( 他是個很負盛名的粵劇藝人,多年前已退下舞臺)。

今天香港那些戲子、歌星等自稱artist,英文是沒有錯的。不過,西方演員、歌星、舞蹈員等其實一般會叫自己做actor、singer、dancer之類,很少用artist這個 藝術意味濃厚的稱呼。從前香港的粵劇泰斗一般也只稱「伶人」或「紅伶」。現在則不同了。在臺上唱歌走音的自稱「藝人」,穿著褻衣當眾作自慰狀的也自稱 「藝人」。一般人顯然並無異議。香港社會的藝術修養,於此可見一斑。

按:從古德明的例句可見Artists可用於「藝人」,那管你是貓王還是汪明荃,但應是出自別人的口。即是假如楊千嬅說「我作為artist怎樣怎樣」就等如倪震說「我身為才子怎樣怎樣」一樣不知所謂和使人側目。無奈是香港不少藝人以為他們是一件行為藝術品,無論是口齒不清、唱歌走音、忘記歌詞、換氣聲大過歌聲、演戲無表情、走光露底或「作自慰狀」都是一種藝術表現,所以他們都必須自稱 / 被稱為「aRtist」(不要忘記R音!)。

Friday, November 24, 2006

Alfredo

我看得次數最多的電影是周星馳的片,但我最喜愛的電影卻不是他的系列,而是「星光伴我心」。這套片應是影藝戲院的一個傳奇,數年前更隆重其事地放映星光伴我心的三小時足本。不過,足本寫得太白了,看過後反覺得「節本」刪削得恰到好處,使我更加欣賞。

小村鎮的生活平淡而有點沉悶,幸好有一間戲院為居民提供娛樂。光影世界使人著迷,它的精彩更令一個小孩無法自拔。這個小孩找到進入這個世界的一扇門,就是那間戲院的電影放映員Alfredo。不過,這扇門給小孩帶來的不止於電影,還給他一段亦師亦友的友誼。

Alfredo讓小孩了解電影的世界,小孩為Alfredo一起在考試中作弊;後來小孩救了Alfredo一命,Alfredo也為這位朋友的戀情出了一點力……已成青年的小孩成功奪得美人歸,卻只是曇花一現,而且遺憾終生。那時的他大概不知道往後他的成就足以說服很多女人和他睡在一起,更不會想像到她們的聲音中沒有愛,他對她們也沒有太多的情。

小村鎮始終不是年青人的天地,他要到城市闖了。多年後,年青人成為電影界的巨頭,他返回家鄉參加Alfredo的喪禮。村鎮變了很多,電影院外的廣場已成停車場,電影院也不再是唯一的娛樂了;甚至是不再重要的娛樂,所以它要被拆卸。 但是人情世事不會完全消失,就如戲中的配樂和Alfredo留下的親熱片段,化成藏於心中一角的小寶物。

影藝和Cinema Paradiso一樣離不開結束的命運,Alfredo卻先行一步。06年11月23日演活Alfredo的法國演員Philippe Noiret病逝……

Monday, November 20, 2006

借書記

(一)
昨天到九龍公共圖書館借書(以前叫九龍中央圖書館),經過了大裝修一切都不同了。可能因為書種多了,放在架上的書明顯地少了,有不少書放了進書庫,要向職員查取。我想找的《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66-1982》(姑且叫下冊)就是這情況。只是一個要求就反映了公共圖書館的老問題。原來公共圖書館的藏書,只要是同一系列,索書號碼就會相同,結果是20冊的《資治通鑑》,書脊上的索書號是一樣的,連v.1,v.2都沒有列明。我昨天找的書有不同出版社、不同出版年份,此外書分為1949-1966和1966-1982兩冊,索書號居然完全一樣。結果是:雖然我已寫明出版社、所要的冊數,又在工作人員的電腦中指明那一本,但有關人員拿了一本上冊給我……唉!只要在索書號的安排上加一點改善,已能防止這次錯誤,也方便了員工的工作。

當局花錢花心思把圖書館裝修得更整潔、更美觀,為何不會花點時間改善最基本的問題:書籍的整理?給人「捨本逐末」之感。更大的問題是,在政府上下和大中小學校近年的多種舉措都給人同樣的感覺。

(二)
在圖書館看到一張宣傳單張,說圖書館舉辦甚麼「顧客茶敘」讓顧客提出意見 / 不滿云云。圖書館是殖民地的善政,也感謝特區政府保留此遺風,讓我除了交過期罰款外,可免費閱讀不同書籍。既然沒有甚麼錢銀交易,又為何是「顧客」呢?我是一個「讀者」,不是「顧客」。或許當局會說你們交了稅使圖書館得以運作,而圖書館提供的服務也不限於借還書籍呢!
圖書館的「服務對象」理應是全港市民,那管是領綜援都可在這兒自由出入和借出資料,有甚麼顧客不顧客呢?不過,我一時間又想不出甚麼較恰當的詞語代替「顧客」。這或許是我的語文不好,也可能是當社會一切關係商業化和企業管理化後,相關的修辭為我們的語言設下了邊界。

Sunday, November 19, 2006

辰衝

我不清楚香港有多少人會看英文書,但Page One好像越來越成功。但我也越來越不喜歡它,一是它的定價好似比商務貴(主觀感覺),二是他常把書「包好」不讓人翻閱(又一城店是如此的)。雖然有詩曰「清風不識字,何得亂翻書」,但書店如此對兩袖清風的我就實在太狠了,我總叫識一點字呢!

香港英文書店應以曙光最為「經典」,但對我來說最有感情的應是辰衝。它在海港城 / 海運中心有一分店,以前位於今天LCX那邊。辰衝位於那兒的二棲較「深處」,印象中那些店子賣的東西較high,顧客不多(有間賣那些十多萬一張的地毯,怎會「客似雲來」),辰衝就是?身其間。門面並不顯眼,內裡燈光呈灰白色,書架「直上」天花,書放得較亂。幸好我每次都會首先探望的歷史書是放在一個長長的矮櫃,但一樣很凌亂。每次都要坐在地上「尋寶」,有幾回還被亂書砸中。說是「尋寶」是因為它常有一些60-80年代的「賣剩蔗」,特別是一個叫Peregrine的品牌。我覺得這個牌子應該與Penguin有點關係(我沒有考究),但90年代之後應該沒有了(在香港沒有見過)。這個品牌出版過不少好東西,它們就成為這間辰衝的「靚蔗」。現在書架上的Barrington Moore Jr , Georges Duby , Phillipe Aries 等人的書都是在那兒「搜出」;那本1967年版AJP Taylor的Bismarck都是在那兒買的。我沒有在香港其他書店見過這些書(Bismarck除外,另外我不敢排除曙光也有賣這些),最最最重要的是價錢還是用它們出版時的定價作折算。有點歷史的書店才能積存到一點舊書呢!

九十年代後期,它遷至現址,風味也不同了。但它的Bargain Corner仍是偶有好東西。

昨天造訪……店內掛滿「Moving Sale」的字樣,書櫃「十室六七空」,問店員「幾時搬,幾去哪?」答曰「唔知幾時也不知搬去哪兒」,問曰「一定搬走?」答曰「是呀!周圍都要搬,要裝修」……….海洋中心已有部分裝修了,一改那種六十年代的「太空feel」設計(這只是我的感覺),現在「波及」辰衝一帶了。裝修後,租金貴了,辰衝也未必能配合商場的發展方向,我都不指望它能繼續在海運中心立足,僅望它能繼續?身尖沙咀已很好了。

Sunday, November 12, 2006

刁民憶昔

我很明白中央政府為何要香港搞甚麼心繫家國,因為香港被收番近十年(有關收番與回歸的分別,可參考黃子華《秋前算脹》vcd),我自覺是香港人,而且是英屬殖民地香港人。如果香港多幾個如我一樣卻比我醒目億倍的刁民,中央都幾煩。

基於這種心理,加上我算是殖民時代的既得利益者(出世已有麥sir照住),我對殖民地時代有偏愛的。我有時會想,如果香港沒有港英時代,2006年的香港會怎樣?我可能會懂得普通話,不像現在學極都學不會。假如20世紀90年代後,深圳和上海的經濟都有長足發展,香港經濟應該都會不俗,甚至比現在好;至於法治廉潔就心照不宣了...........會少了些甚麼呢?

應該最少有兩項東西是不會出現的:一是郊野公園;二是中環海傍。
一.

早一兩年的報刊曾說,每年不少日本人特意到西貢遠足;甚至有外國人說香港是好地方,因為加勒比海海灘的景色與西貢大浪西附近的海景沒有兩樣。假如香港一開始就是「特區」,全港郊野公園即變成官商交易公園。市民只要以9000元呎價,購入「屏風天下」即可日夜欣賞西貢海景;付上若干億即可擁有只有八座的「八仙皇府」和私家路乙條,八仙嶺為你和其他七位住客所佔!

五十至七十年代政府出版的年報,每年都會有些郊野相片,而且不時都有英國皇室成員、甚麼國會高官來訪遊覽郊野公園的相片放進年報,港督也愛行山就更是廣為人知,或曰「宣傳?!」,吾曰「但你見過江總溫總行山?」或曰「二萬五千里長征,一次過行晒!」吾曰「無話可說」。的確是宣傳,但也叫品味!衛奕信的施政報告說過甚麼,很多人都忘了,但我們都記得他每逢假期都愛輕裝上陣,「微服出巡」,不是巡察地產商的偉大建築,不是品紅酒,而是迎送每位香港市民都可享受的清風和藍天,親近香港的草木。老董呢?除了傻兮兮和「膚淺」,他有甚麼正當嗜好呢?

二.

昨天中環天星碼頭完了。天星碼頭附近不是甚麼IFC,而是大會堂,不遠處有個遮打花園。這些地段座擁無敵海景,特區不把它放進李先生的口袋才怪。

我不懂甚麼城市規劃。但簡單地看,小時候碼頭一邊是大會堂,另一邊是巴士總站(那時未有交易廣場),這種規劃把大會堂置於交通中心,似乎要讓人知道這是市民的大會堂。同時大會堂沒有被車水馬龍的熱鬧吞沒,因為它被遮打花園的閒適和最高法院的莊嚴包圍,另一邊有維港的海景,這使它在多年後的今天,不用有與巴別塔相爭的高度(雖然它落成時已算很高的建築了)也不失氣魄和風範。這種想法是否正確我沒有考究,但特區政府就絕對是想也沒有想。

我雖不是港島人,但小時候家母住港島,我居於住處在九龍的外婆,每逢五六日就回港島。每次都會乘小輪到中環。依稀記得到了中環,家母有時會帶我到大會堂的圖書館看書和借書。兒童圖書館的樓上是成人圖書館,當年的成人圖書館規定只許十多歲以上的人進入(好像是14歲)。有時我偷偷進去,看著那些字排得密密,紙頁厚厚的書,心想我何時才能讀懂這些書。

殖民地沒有甚麼的好,但總給了人一點希望。

Wednesday, November 08, 2006

陳馮富珍當選世衛總幹事

我頂! =_= 凸

按:
1. 根據報道:執委之一的非洲萊索托代表對記者表示,會按照在中國訪問的國家領袖的命令投 票,他暗示會支持陳馮富珍。(昨天在有線新聞看到這片段,現轉引自網上留言版)

2. 我的擔心可見06年7月29日的短文

Tuesday, November 07, 2006

「春秋代序,陰陽慘舒,物色之動,心亦搖焉。」

我是很喜歡秋日的黃昏,因為那些微涼、那種短促總讓我想起在大學圖書館,開點窗,迎著風,邊聽郭靜邊看書 / 發呆的日子。

當教師的幾年,都有教夜校以補(保)生計,是故對黃昏日光的長短變化多了一點敏感。九月開學後,黑夜漸漸早降,胡亂地影些筆記,哽杯咖啡,未及六時半,已是黑夜;然後日光越來越長………又是一個學年了。

今天五時四十分左右放工,怎麼天色暗暗的?要下雨嗎?又不是,原來已是11月了………原來我真的很久沒有在黃昏時段放工了………..

秋天是「 其色慘淡,煙霏雲斂;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氣栗冽,砭人肌骨;其意蕭條,山川寂寥。」

沒有了藍天,沒有了流通的空氣,沒有了適時的清涼,沒有了寧靜…….享受秋天的黃昏的權利都被工作剝奪了………

「天高氣清,陰沉之志遠」

天已不高,氣亦不清,公事亂心,案牘勞形,只有陰沉。志,早遠去矣!

Wednesday, November 01, 2006

六呎之下

(一)
現在通常只在清明重陽才去掃墓,但是小時候掃墓是久不久就會進行的活動。那時家母總喜歡大時大節,年三十、冬至前後、暑假的某一天等等帶我去掃墓。說我涼薄,我不否認,話我不孝,我也不反對,雖然自幼薰陶,自小就真的覺得掃墓真的蠻無聊。

小時候看著大人對著一塊有相片的「巨石」呢喃,我已想她 / 他不是死了嗎?老遠來到這兒看著巨石,自言自語,搞甚麼?後來聽見甚麼「慎終追遠」,慎終還理解;「追遠」…….對一個沒有甚麼親戚,連祖父母姓名都不知的人,很難有甚麼「追遠之情」。即使那是讓我敬愛的親人,為甚麼要特意前來才叫像樣呢?這種看法直至今天沒有大改變。

前年曾獨自到姨母處掃墓,由於並非春秋二祭,墳場很靜……….很好(這樣靜的地方真的很少有),開始較認真地想掃墓的原因。看著墓碑,回想我把她的骨灰放進墓的情景………為甚麼人是這樣無聊?中國人常說骨灰這類東西是「陰」「不祥」之類之類,不應放在家中;於是我們放它在老遠的山墳。然後,要每年來看看它,看它的時候我們要說成是「探望」一般,所以帶祭品、帶花束,不說以為是拜年或情人節之類。人已去,成飛灰,還要甚麼「探望」嗎?為甚麼人要把先人剩下的點點用石屎困住,然後要「他們」等候你們的「探訪」?還是掃墓只是「再訪」自己的回憶,可是為了生人要「慎終追遠」,就要先人放在固定的位置,這是多怪的行為。

曾與一同事討論這問題,我說現代人的一生都是「反自然」的,其實死後放到大海或隨意的埋在山邊或是最好,至少人最終都可重歸自然。他說得很好「如果有天堂地獄,死後就會去那兒,保留那些骨灰做甚麼;又或者死後是甚麼都沒有。如是,為甚麼要葬禮,葬甚麼?無聊!」

(二)
其實,讀過當年文學課文的一句「?龍躍馬終黃土,人事依依漫寂寥」和一點歷史都會體味到人生和「名」的虛幻。我們為普通人建墓立碑,一年祭祀數次;但是,十年、數十年、數百年這個墓終有一日沒有人再來看望,最後變得荒蕪。將死者以為入土為安是安穩,有人掃墓,有人記念……未亡者希望安頓至親,為自己留下追憶的地方,所爭的只是歷史中的百年,數十年。人生時為安頓,要上進、要買樓、要很多東西,死後也要尋安頓,想來真的很累!

我們把名字相片放在碑上,希望讓人知道世上曾有這麼的一個人。一部二十五史、一部通鑑有多少姓名,當中又有多少是為今人所認識?在生不為所知,身後卻「暴得大名」者很多,但在身時赫赫有名,身後無人問者更多。這些道理,人人都知,但我們更愛「只爭朝夕」。因此,社會出現了把地方以人命名和捐錢留名。以人名作為地方名對香港人來說應不陌生;捐錢留名更是越來越「興旺」。某大學有這樣的措施:校友捐出若干,可以把名字刻在圖書館的藏書的靡頁上(大概如此);也有大學把捐錢者的名字刻在禮堂座位或牆壁的磚,當然如果更有錢,可以弄個xxx樓、LLL醫學院。每次看見一些YYY會XXX夫人zzz紀念中學,我都會想「這是咩水?有錢就要紀念你?」港大有個Henry Fok Professor in Infectious Diseases,今天人人都把這個Henry掛在口邊,數十年後又有誰記得、普林斯頓大學的東亞研究系有個Gordon Wu Professor of Chinese Studies,誰是哥頓,一時間都未必人人懂得。

哥倫比亞大學的東亞研究系有個丁龍漢學講座(Dean Lung Professor),誰是丁龍?我原本以為這講席是為紀念一個「肺人」院長,原來猜錯了。其緣起,李歐梵和錢穆都有談過(網上也多有流傳),兩者有異,但大體相同,現取前者版本:

十九世紀末美國紐約有某大富翁,雇華僕一人,名丁龍。數年後將之辭退,但該翁居室不慎失火,翁倖免於難。丁龍聞訊後即自動返來侍候在側,翁不勝感動,因問曰:「我早將你辭退,為何自願重返?」丁龍答曰:「家父早有明訓,親鄰有難,必助之。」翁聽後又問:「令尊是否讀過孔孟聖賢書,有以教之?」龍答曰:「家父乃草莽農夫,不識字。」翁繼問曰:「令祖父必讀過書?」龍又道:「吾家世代皆未讀過書,非書香子弟。」翁聞後驚嘆不止。
丁龍在富翁處又工作多年,辛勞致病而死,死前對翁曰:「余多年來所獲薪金未嘗多用,悉數積存於此,有一萬餘元之譜,不如奉還。」翁大慟,遂又捐贈十餘萬美金,加原數總共約廿萬美元,在哥倫比亞大學設立「丁龍漢學講座」,以資紀念這位目不識丁,但積中國倫理道德於一身的華工。

人總好「名」,但面是別人俾,所以真心的敬重也不是甚麼百億,把一學院化成自己的墓碑可以換來的。

想著墳場的墓碑上的名字、想著過去活過的人、想著那些xyz樓……生存真的很累人,死後還要留名?人,真的要看開一點。